为深刻汲取栖霞市金矿事故教训,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山东省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现在起至2021年6月30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路水路运输、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危旧房屋改造、交通运输工程、海洋渔业、文化旅游、电力、学校(校车)、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港口、铁路、民航、烟花爆竹、燃气、冶金工贸、医院、养老场所、宾馆、餐饮店、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危险废物处理等各行业领域,以及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溺水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目前,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已陆续在各地市展开督导检查,已发现问题隐患161项,3家企业将被处罚。
其中,山东省某化工集团主要生产碳酸氢铵、复合肥、三聚氰胺、液氨和甲醇等产品,其液氨罐区是一级重大危险源,危险程度比较高。专家在罐区检查时发现,其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洗眼器的覆盖半径达不到2米和15米的要求,存在数量不足、密度较小等问题。安全生产督导组专家表示:“气体泄漏的时候,对于报警器设置的方向,在不利的因素下,会由于数量少,不能及时检测到。如果事故处置得晚,可能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虽然反复强调安装气体报警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企业在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也搞了一些自查自纠工作,但是发现的问题相对比较少。
除了设置符合要求的气体泄漏检测仪器,安装位置的选择和正确使用也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气体报警器真正发挥效果,有效避免燃爆或者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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