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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安 | 餐饮店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被罚10000元!

发布时间:2022-01-06 15:20:22作者:瑶安电子

  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全国各城市都针对餐饮行业用气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


  案例一:10月22日,山东烟台龙口市,燃气安全指挥部联合龙口市消防救援大队、东莱街道和港华燃气公司等单位执法和技术人员再次对龙口市某宴会厅厨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店未如期整改。

  执法人员当即出示《餐饮用户加装燃气报警装置告知函》和《停气通知》通知书,对该店拒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拒不整改的行为进行处罚,停止该店使用天然气1个月并按要求进行整改,这是龙口市对餐饮单位拒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现象的重拳出击。


  案例二:10月29日,明查暗访组在北京顺义的一条美食街对各餐饮店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餐饮店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发现了部分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店存在未安装声光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控制台安装不符合规范及燃气泄漏报警器探头被油烟封住影响正常使用等隐患,并开出了燃气安全隐患告知书,要求餐饮店在7日内完成整改,否则作停气处理


声光报警器

声光报警器


  案例三:11月8日,湖南省宁乡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对宁乡市辖区内沿街餐饮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某餐饮门店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10000元,并将案件移送市城管局办理

为什么要安装气体报警装置?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燃气报警器

不安装有什么后果?


  若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安装、安装不合格或存在故障拒不整改的餐饮用户,燃气经营企业有权停止供气。

报警器和报警装置有什么区别?

  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是报警装置的一部分,紧急切断阀加装在燃气管道上,在紧急情况下起到切断气体的作用。

  由于液化石油气的密度比空气重,放散后会向下沉浮,因此报警器安装在用气设备的下方距离地面板约30厘米的位置。而天然气的密度比空气轻,放散后会向上漂浮,因此报警器安装在用气设备的上方距离天花板约30厘米的位置。报警装置需通电,否则不能正常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

选用符合用气环境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查。

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可燃气报警切断装置。

可燃气体报警切断装置发生故障后请及时委托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障其正常使用。

可燃报警器发出警报信号后,确保漏气源已切断,排除燃气泄漏风险后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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