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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项问题隐患!应急部启动危化品企业2023年第一次督导核查!

发布时间:2023-07-18 14:43:34作者:南方都市报

近日,应急管理部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7月3日至6日,督导核查组第八组来到广东广州、惠州,明查暗访当地6家相关企业,通过实地查看生产现场、抽查考试、消防演练,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有毒气体报警器报警值错误、特级动火作业先批准后分析等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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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气体报警设置有误


7月3日,督导核查组第一站来到广州某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现存甲苯、偶氮二甲酰胺等危险化学品38种,7个危险化学品仓库均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此前,该公司曾被应急管理部查出9项风险隐患。督导核查组率先询问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企业简要介绍后,直奔一楼应急监控室。

时隔一年后,不打招呼“回头看”,又发现了新问题。监控室墙壁上,张贴着“甲乙类仓库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布点图”。督导核查组专家仔细查看报警系统后发现,有两台有毒(甲醛)气体报警器,一级报警设定值为12.5PPM、二级报警设定值为25PPM,均不符合行业规范。此外,还有15台有毒气体报警器未明确检测的介质。

而后,在惠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督导核查组再次查出报警器问题。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公司苯酚丙酮生产装置区、原料成品罐区、丙烯球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异丙苯生产装置区则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督导核查组专家实地查看生产现场后发现,一处平台上的异丙苯进料管线设有调节阀和切断阀,该平台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而行业规范明确要求,应当在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设置检(探)测点。

“如果报警器不能及时有效预警,存在发生中毒死亡、火灾爆炸事故风险。”督导核查组专家说到,气体报警器原本应在有毒、可燃物料发生泄漏时,提醒工作人员按规程及预案处理事故、管控风险,如果未按标准安装,或设定错误报警值,则无疑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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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在广州、惠州督导核查6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100多项问题隐患,其中包括4项重大隐患,目前已把问题隐患交办相关部门和企业,将督促按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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