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400-816-6905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 产品知识

气体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如何防止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20-12-21 13:49:09作者:瑶安电子

   可燃气体报警器通常设有两个报警点,通常情况来说,“10%LEL”为一级报警,“25%LEL”为二级报警。这里的“10%LEL”和“25%LEL”代表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简称“UEL”。爆炸下限LEL是可燃气体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检测仪的一个重要指标。

微信图片_20201221114425.gif


   举个例子,比如甲烷的爆炸下限为“5%”体积比(即空气中的甲烷的体积含量达到5%时达到爆炸下限),把这个“5%”体积比,一百等分,让“5%”体积比对应“100%LEL”,也就是说,当检测仪数值到达“100%LEL”报警点时,相当于此时甲烷的含量为“5%”体积比。当可燃气体检测仪数值到达“25%LEL”报警点时,相当于此时甲烷的含量为“1.25%”体积比。

   所以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是在离真正可能出现危险的爆炸下限还有很大一段差距时进行报警,这样才会起到报警提示的作用。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收到报警信号后,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开启排气扇或是切断一些阀门或者开启喷淋系统等,爆炸的危险就不会出现。

  • 服务热线

    400-816-6905

    24小时在线

  • 电话/传真:

    400-816-6905

  • 售后电话:

    131 5315 7968

  • 抖音二维码

  • 瑶安公众号

山东瑶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123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