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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之第6部分

发布时间:2022-12-01 09:17:29作者:瑶安电子

《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之第6部分

5.3.17恒定湿热试验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7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问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 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满足表4和表5的要求。

5.3.18 振动跌落试验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8所规定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a)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试验后,检测报警仪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1和表2的要求。

8.jpg 

5.3.19 气体检测报警仪干扰气体的影响说明

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说明干扰气体的影响,尤其起广谱性敏感传感器报警器(如PID、半导体传感器),在使用时一定要说明其干扰和应用环境。当检测气体具有毒性与爆炸性时,应优先考虑使用有毒

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如CO)。


6 试验方法


6.1试验纲要及试验条件

6.1.1试验项目见表9。

9.jpg 

6.1.2  试验样品为12只,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6.1.3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C~35°C;

b) 相对湿度(RH):30%~80%之间的某一恒定值±10%

c) 大气压:86kPa~106kPa。

6.1.4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

6.1.5 检测报警仪(以下称为“试样”)在试验前均应按5.2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6.1.6 当试样进入工作状态,并经过规定的稳定时间后即可开始试验。校正仪器时,使用零气体和标准气体。标准气体应该用国家认可的标气生产厂家生产的标气,不同浓度的标气可采用计量认证通过的气体稀释装置配制,但其气体浓度必须满足不确定度≤2.0%

6.2 功能试验

6.2.1目的

检验试样的功能。

6.2.2要求

试样的功能应符合5.3.1要求。

6.2.3方法

操作试样的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声、光报警情况。

6.3 电池性能试验

6.3.1目的

检验试样的电池性能。

6.3.2要求

试样的电池性能应满足5.3.2要求。

6.3.3方法

6.3.3.1

检查试样电池低电量指示功能的设置情况。

6.3.3.2对于便携式检测报警仪,使试样连续工作至电池低电量指示时,再工作15min。然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再将连续工作的试样装入电量充足的电池,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8h后,检查试样的工作情况。

6.3.3.3对于使用电池供电的固定式检测报警仪,使试样连续工作至电池低电量指示时,再工作24h,然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再将试样装入电量充足的电池,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30d后,检查试样工作情况。

6.4 检测误差试验

6.4.1目的

检验试样的检测误差。

6.4.2要求

试样的检测误差应能满足5.3.3要求。

6.4.3方法

按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然后,将含量分别为20%、40%、60%满刻度值的试验气体通入检测器,记录指示值,并计算出指示值与试验气体含量的检测误差。

6.5 报警误差试验

6.5.1目的

检验试样报警误差。

6.5.2要求

试样的报警误差应满足5.3.4要求。

6.5.3方法

6.5.3.1检验可燃气报警仪时,按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应将低于设定报警含量的被测气体通入检测器,然后将试验气体的浓度逐渐升高,直至发生报警,计算此时试验气体的含量与报警设定值的误差。

6.5.3.2检验氧气报警仪时,技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将高于设定报警浓度的氧气通入检测器,然后逐渐降低氧气的浓度,直至发出报警,计算此时试验氧气的含量与设定氧气报警含量的误差。

6.5.3.3检验毒气报警仪时,按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应将低于设定报警含量的被测气体通入检测器,然后将试验气体的合量逐渐升高,直至发生报警,计算此时试验气休的含量与报警设定值的误差。

6.6 重复性试验

6.6.1目的

检验单只检测报警仪多次报警时的一致性。

6.6.2要求

试样的重复性应满足5.3.5规定。

6.6.3方法

按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在试样正常工作位置的任意一个方位和含量上连续进行6次测试,至少采用一种含量,计算其误差。

6.7 方位试验

6.7.1目的

      检验检测报警仪在不同方位上的进气性能。

6.7.2要求

      试样方位性能应满足5.3.6规定。

6.7.3方法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以一定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含量,检测试样在Z轴线上方位0°的指示值;以后每旋转45°方位进行一次试验,测量Z轴线上每个方位的指示值。分别测量Y、X轴线上各个方位的指示值,如果在Y、X轴线上探测器的外部结构和内部部件结构对气流速度无影响时,可不进行Y、X轴的试验。

6.8 电压波动试验

6.8.1目的

检验试样对供电电压波动的适应能力。

6.8.2要求

试样对供电电压的适应能力应满足5.3.7要求。

6.8.3方法

将试样供电电压调至85%额定工作电压,并稳定20min,按6.2.3和6.3.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然后将试验箱内的气体排除,使试样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将试样供电电压调至115%额定工作电压,并稳定20min,再按6.4.3利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9 响应时间试验

6.9.1 目的

检验试样的响应时间。

6.9.2要求

试样的响应时问应满足5.3.8要求。

6.9.3 方法

6.9.3.1 将试样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9.3.2 对于可燃气检测仪和毒气检测仪,将检测器暴馆在含量为全量程60%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计时,测出达到仪器指示出试验气体含最的90%的响应时间。

6.9.3.3对于毒气报警仪,将检测器暴露在含量为试样报警动作值的1.6倍的试验气体中,同时启动计时装置,测出达到仪器指示出试验气体含量的90%的响应时间。

6.9.3.4对于氧气检测仪,通人标准气体或在空气导入口吸人标准气,测出达到90%的响应时间。

6.9.3.5对氧气报警仪,通人纯氮气(零气体)或在空气导入口吸人氮气,同时启动计时装置,待试样发出报警信号时,停止计时,记录试样的响应时间。

6.10 全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6.10.1目的

    检验试样全量程指示偏差。

6.10.2要求

    试样的全量程指示偏差应满足5.3.9的要求。

6.10.3方法

6.10.3.1将试样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0.3.2分别调节进入气体稀释器的可燃气体和洁净空气的流量,配制出流量为500mL/min,并分别达到试样满度10%、25%、50%、75%.90%含量的试验气体。然后经校验罩分别将配制好的试验气体输送到试样的传感元件上至少1min,记录试样在每一种情况下的指示情况。

6.11 高速气流试验

6.11.1目的

    检验试样对高速气流的适应性。

6.11.2要求

    试样的高速气流性能应满足5.3.9要求。

6.11.3方法

6.11.3.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安装于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1.3.2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度稳定在6m/s+0.5m/s,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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